各学院:
实习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习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根据《延安大学关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指导意见》[延大发(2008)15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0至2011学年实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探索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实习教学模式
(一)适应就业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和修订实习教学大纲。要根据用人单位对学生能力的新要求,主动调整和修订实习大纲。一是要确定适应就业市场需求的实习目标,转变观念,科学定位。二是要根据专业实际,调整实习时间(各专业在遵从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从有利于就业的角度出发,可以提前或推后实习的学期安排,适当延长实习时间,但不得超过3个月),为学生拓宽就业空间搭建平台。三是要丰富实习内容,增加培养学生敬业与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基本的解决问题能力等相关内容,提高学生的就业适应能力。
(二)深化实习教学内容改革,提高学生的就业适应能力。要主动适应社会需要及变化,根据用人单位对学生能力的新要求,不断深化实习教学内容改革。教师教育专业实习应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导向,加强中教法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强化学生的“三字一话”、多媒体课件制作等教育实践技能的训练,不断提高师范生适应课改的能力和水平;工科、经管类等应用型专业实习应重视从厂矿企业工作经验中学习,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医学专业实习应加强医德教育,强化临床技能实践,不断提高医学生的医技水平。要逐步推行实习考核方式的改革,把学生在实习期间就业能力培养纳入实习考核范畴,制定标准,分类要求,严格考核。
(三)积极探索适应就业能力培养的实习教学模式。要大力推进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医合作,积极稳妥启动“实习就业直通车”工程,在部分专业试点推行顶岗实习、支教实习等实习模式(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者,可按照实习单位的要求延长实习期,但需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的实习结束前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并拿出具体的学生完成本学期学习任务的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不断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二、认真做好实习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要不断健全完善实习教学制度,形成包括实习计划管理、实习过程管理、实习质量评价、实习信息反馈、实习总结评优等在内的科学化、系统化的实习教学制度体系,不断规范实习教学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起学校、学院、实习单位齐抓共管的三位一体质量监控体系。
(一)教育实习
1、为加强教育实习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学院均应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包括教育实习计划制定、指导教师人员遴选、实习学生分组、中期检查、总结评优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实施和监控。
2、各学院要本着实习工作前期联系注重前瞻性的指导原则,提前做好实习点的联系工作,对实习学校的教学状况、生活环境有足够的了解,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实习安全教育工作,本着“防重于治”的原则,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扎实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学院在实习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教育实习安全预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4、教育实习原则上须集体组织实施。如有学生确因就业等原因须单独进行教育实习,可以以顶岗实习的形式进行组织。各学院要对单独实习的学生教案、教育调查、教育实习考核表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评定。
5、教育实习原则上按“就近就地”组织实施,一般不允许跨省进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跨省进行,需由学院提出详尽的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并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
6、教育实习结束返校后的一周内,各学院须将教育实习成绩及教育实习考核表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成绩经审核确认后登入学籍管理系统,教育实习考核表装入学生学籍档案。
7、加强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工作,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新课改意识,增强其从事新课改的感性认识和实践能力。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均应提交“人才培养与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主题的总结报告,每个实习生均应提交“我与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主题的教育调查(附电子版)。
(二)非师范专业实习
1、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延大校办发[2006]21号《关于印发〈延安大学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延大教发[2006]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延大教发[2006]21号《关于加强非师范专业学生分散实习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精心组织,严格监控,确保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2、非师范实习原则上要求以集中实习为主,但由于部分非师范专业的特殊性和实习场所条件限制等问题,允许部分学生进行分散实习,实习前,相关学院应做好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安全预案,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均需签写延安大学学生实习(见习)安全责任书。实习过程中,有关学院需派出指导教师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巡回指导和检查,经常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和监控学生的实习情况,并认真填写延安大学分散实习联系情况反馈表、延安大学学生分散实习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三)医学实习
临床医学、高等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等专业的实习,在我校整个实习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由于它具有周期长、教学任务重,管理工作严等特性,做好医学实习工作意义尤为重要。医学院要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安排,特别是要做好两次实习教学检查工作,在临床带教教师的支持与配合下,详细了解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学习态度、遵守纪律等情况。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全面提高临床实习教学质量。实习结束时,在实习单位的配合下,做好评定和考核工作。
(四)顶岗实习
为拓宽学生实习路径,鼓励学生到有就业意向的单位去实习,在部分专业试行顶岗实习。顶岗实习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延安大学顶岗实习申请表》,申请表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领导和学生家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核合格备案后,学生方可进行顶岗实习;学生在第八学期申请顶岗实习,申请材料中须附学生与实习单位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各学院要加强对顶岗实习的质量监控,定时与实习单位和学生联系,了解学生实习的情况和进程,并给予指导。
三、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丰富实习基地建设内涵,拓宽学生就业教育的发展空间。要继续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建立起与社会需求密切联系的实习基地运行机制。不断丰富实习基地内涵,发挥实习基地功能,将就业工作站、就业见习点等纳入实习基地建设范畴,建设实习就业一体化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加强实习基地管理,明确权责关系,注重沟通交流,真正做到双赢。
四、规范实习教学安全管理
要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实习安全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保障制度和安全保险制度。通过制定安全预案,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等方式,防治并重,以防为主,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总结评优
实习结束后,学校将进行总结评优工作,各学院需做好本院实习工作总结,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并提出今后加强和改进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延安大学顶岗实习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