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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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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陕基教[2010]17号)的通知精神(详见陕西教育网:http://www.snedu.gov.cn/),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已全面展开。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此次参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附属中小幼及大学各单位从事基础教育研究且已取得相关成果的团体和个人。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是我校教师教育及基础教育工作的根本使命。各相关单位应明确认识此次参评申报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鼓励、支持和组织本单位相关团体和个人参与。

二、参评项目

(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

1、有关基础教育科研课题、实验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2、有关基础教育科研论文;

3、有关基础教育研究专著;

4、有关基础教育调查报告;

5、基础教育工作者的教学经验总结、教育叙事、课改特色活动等。

(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

6、专题学习网站、网络教学管理平台软件;

7、专题教育讲座(DVD或VCD);

8、电视教学节目;

9、教育电视栏目;

10、教育电视新闻;

11、教育电视专题片。

(三)自制教具类成果

12、自制教具(分为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

13、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14、自制教具能手;

15、自制玩教具优秀指导教师。

(四)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

16、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文本类);

17、多媒体教学课件;

18、网络课件、网络课程教材;

19、教学示范课实录(DVD或VCD)。

三、参评条件

1、各类参评成果必须是2007年以来关于基础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

2、已在教育部及其有关司局和中央教科所、中央电教馆、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组织的有关评奖中获奖的,不再参加此次省上的教学成果评选;如参加过评选,但在原有基础上又取得新突破、新进展的,也可申报。

3、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选题切合实际、符合课改方向;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成果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论证严密、条理清晰、数据准确,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4、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具有科学性、教育性、技术性、艺术性和创新性。

5、每位申报者限报一项(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3)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励;

(4)2009年已被省上通报作假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1、参评的教学成果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参评作品”字样,正文不少于3000字。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一式六份。

2、研究成果如已发表,申报人须提交相关证明,包括登载研究成果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3、教育研究专著必须是正式出版物,是对教育教学领域中某一问题进行的专门研究、探讨和论述。报送一式六份。

4、申报者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见附表),报送一式二份。

5、申报者填写《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表》(见附表)中,报送一式二份。

6、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1、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或一个移动硬盘上。

2、课堂实录、专题教育讲座、电视教学节目、教育电视栏目、教育专题片长度一般不超过50分钟,以DVD、VCD形式参评,不接受录像带参评。

3、申报者上报材料包括:《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见附表),报送一式二份;《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表》(见附表)一式三份;成果样本一式二份。

(三)自制教具类教学成果报送要求

1、参加评选的自制教具类作品申报者要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自制教具类教师作品推荐表》(见附表)或《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自制教具类学生作品推荐表》(见附表)一式三份,另附操作演示视频光盘一份。

2、申报者填写《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见附表),报送一式二份。

3、符合申报自制教具能手推荐条件的,在本次评选活动省级评审结果公示期间,由延安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填写相关附表一式三份,推荐参评。

4、优秀指导教师在学生作品获得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中产生。在本次评选活动省级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将组织教师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填报相关附表一式三份。

(四)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报送要求

1、文本类申报、推荐要求:

(1)参评作品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正文包括:

(2)简要介绍课程开发的资源依据。

(3)课程的生成和实施过程。

(4)简要小结课程的效果或结论。

(5)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陕西省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参评”字样,封面上只显示题目;内容提要200字左右,正文3000—5000字。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

(6)申报者须填写《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申报表》(见附表)一式六份,连同成果样本(6份)、相关证书复印件(2份),经延安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审核筛选后,推荐上报。

2、网络和多媒体类申报、推荐要求:

(1)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或一个移动硬盘上,不接受录像带参评。盘面只标识出课程类别、课题、年级,长度一般不超过50分钟。

(2)内容含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前要出示相应的提示字幕。

第一环节:课程开发介绍(3分钟)。

第二环节:设计思路(3分钟)。

第三环节:成果展示(40分钟)。

第四环节:自评(3分钟)。

(3)申报者填写《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网络、多媒体类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连同成果样本(一式两份),经延安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审核筛选后,推荐上报。

3、申报者填写《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见附表),报送一式二份。

五、申报程序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整理好相关材料后,直接把参评教学成果材料递交给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由该中心会同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后,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六、成果表彰

1、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给予表彰。

2、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

3、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一经发现,教育厅将取消当事人成果的获奖资格,收回证书,通报全省,并给予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成果评选。

七、申报时限

2010年6月5日至6月20日。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和逾期送达的成果,不予受理和推荐。

八、联系人:李军靠

九、联系电话:2330850;2331993;13310918136。

十、相关附件

【具体内容和样式请登陆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下载,此处仅列名称。】

 

附件1: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

附件2: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表

附件3: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表

附件4: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教师作品申报推荐表

附件5: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学生作品申报推荐表

附件6: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能手推荐表

附件7: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8: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申报表

附件9: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网络、多媒体类申报表

 

 

                                            2010年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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