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完善学生档案,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按照教育厅通知精神,2006级毕业生档案中须装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现将我校学生毕业论文登记表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1、登记表须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报学校留档。报送学校留档登记表须按照专业、班级、学号依次排序。
2、各学院须于2010年6月25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学校留档表格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含电子版)。
3、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须精心组织、由教学秘书牵头负责、按时完成,保证我校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延安大学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