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督促我校各类在研人文社科项目按时和保质保量完成,以缩短项目研究周期,树立良好的申报声誉与诚信形象,形成我校项目申报的良性循环与滚动发展机制,根据社科处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处将对各类在研人文社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08年以前批准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国家社科规划项目;
2、2008年以前批准立项且尚未结题的陕西省社科规划项目;
3、2008年以前批准立项且尚未结题的陕西省社科联项目;
4、2008年以前批准立项且尚未结题的陕西省教育厅社科基金项目。
二、检查内容
1、本项目的计划结题时间及申报书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
2、研究的主要进展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提供成果复印件1份);
3、目前尚存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4、下阶段的研究计划及预计结题时间;
5、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1、自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延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交各单位主管科研负责人审核签字,再由各单位统一交社科处。
2、他查。由社科处成立的延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专家组,根据每个项目的申报书和任务书,对每份《中期检查报告书》进行检查,并签署检查意见(合格或不合格)。专家组对所有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我校各类在研项目中期检查评估报告。
3、会查。社科处组织召开由各类项目负责人、科研院长、科研秘书、科研工作者代表等参加的项目中期检查暨延大人文社科研究管理研讨会,邀请若干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汇报,并介绍项目申报和研究经验,同时,邀请部分科研工作者就加强我校人文社科研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时间
1、5月8日——6月1日,各项目负责人开展自查,并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1日前将《中期检查表》、成果复印件收齐后交社科处。
2、6月1日——6月20日,专家组检查。
3、6月26日(星期天),举行在研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暨延大人文社科研究管理研讨会。
五、项目清理
1、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令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将建议立项单位终止立项。
2、对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予以通报。对不参加中期检查且已超期的项目,建议立项单位予以终止,并收回剩余科研经费。
3、对2005年及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若无特殊原因将建议立项单位予以终止,并收回剩余科研经费。
4、对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办理结题证书。
附件:延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社 科 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