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证2010年7月份毕业生教学及学籍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地如期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有关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毕业班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有关课程的考核等教学工作必须在6月11日前全部结束,并在6月13日之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协助教务处尽快健全毕业班学生学籍成绩档案。
二、体育学院要抓紧毕业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考核测试及成绩统计建卡工作,并将审查结果于6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6月15日前按班级报送毕业生体育合格标准卡。
三、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6月20日前搞好本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报送教务处。报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
2、学院对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的评定报告(包括授予名单、不授予名单,对不授予学生要注明不授予原因)。评定报告必须用A4纸打印。
四、2010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照片(2寸1张)、学位证书照片(2寸1张)均使用新华社中国图片社提供的照片。各学院应密切配合教务处做好照片核对、粘贴等工作。
五、医学院本科毕业生的综合考试定于6月11-13日举行。具体时间有医学院确定并将考试相关事宜提前通知学生,以利于学生备考。考试工作由医学院具体组织,教务处参与并监督考试全程,共同做好毕业综合考试工作。毕业综合考试成绩须于6月16日前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六、在读期间因考试作弊等原因做结业处理的毕业生,本年度以结业生上报教育厅,并按结业生派遣。相关课程不予安排毕业考试,望有关学院提前做好相关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毕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七、毕业生在本学期重修或者因课程调整原因无法重修的课程将在6月12日—6月13日安排毕业生提前考试,详细事项随后发文通知。
八、毕业前因取得总学分或学分结构未达到学分制培养方案要求等原因,需延长学习期限者,坚决不予安排毕业生提前考试,望各教学单位依据《学分制培养方案》及延大校办发【2008】66号文件精神,认真审核毕业生名单,报经教务处审核确认后,提前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九、毕业证、学位证将于7月3日前后统一发放。
十、有关毕业生后期工作时间安排随文印发,请参照安排进行提前布置,合理安排本学院的各项工作。
十一、各学院领导要充分重视毕业班后期教学工作,务必落实专人分工负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如因工作不力,拖期误事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所在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
附:1、2010年7月份毕业生及2009—2010学年第2学期后半学期工作安排
2、延安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审批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