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我校2010届毕业生即将离开母校,奔赴工作岗位。为了确保毕业生愉快、顺利离校,坚持方便学生、服务学生、爱护学生的原则,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服务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延安大学2010届毕业生离校服务月”活动。为毕业生顺利离校提供“热情、简便、快捷”的服务。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真负责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毕业生教育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作为增进毕业生与母校、与师生情感的纽带,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班团干部的重要作用,真正把毕业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要全面宣传党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宣传各级政府对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增强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强顺利就业的信心。
2.要教育毕业生正视严峻的就业形势,保持平和、理性心态,从现实出发,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正确处理就业与深造、职业与事业的关系,本着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原则,勇于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把自己的理想追求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起来,和自己的现实条件结合起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3.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对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有效疏导毕业生的紧张、焦虑情绪;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热情关怀,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要对在校期间受过各种挫折的同学进行个别辅导,希望他们正视自己的不足,把挫折当作一种人生历练,以更加负责的态度,在新的起点上迈出崭新的一步。
4.要教育毕业生在校的最后时间里,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珍视个人形象,给母校、给恩师、给学弟学妹们展示一个积极向上、勇于进取的自我。教育毕业生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注意人身安全,不酗酒,爱护教学设施和公共设施,离校前要确保宿舍卫生,保证内部设施的完好无损。
5.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国家助学贷款是借助国家信用向贫困学生提供的一种无担保信用贷款,它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一种对大学生的资助方式,因此要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按时还款,不要因为个人行为影响到银行对以后各届学弟学妹的资助,影响到个人的金融信用。
6.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毕业生不出现安全问题。各学院要掌握每一个毕业生离校时间、去向、交通方式,并提示毕业生要及时将本人行踪告知家里。
二、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意义深远的文明离校活动
1.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横幅、网络等形式开展毕业生教育宣传活动;
2.教务处要组织开好“延安大学2010届毕业生考研表彰及2011届毕业生考研动员大会”;
3.学生处要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在2010届毕业生中继续开展“献真情予母校,展才华予社会”活动,号召毕业生开展爱校捐款,在校园制作毕业纪念物,使其成为永久的联系毕业生与母校的情感纽带;
4.团委在2010届毕业生中组织开展“学习用品爱心传递”捐助活动;
5.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就业困难学生一帮一”活动。
6.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好本学院的毕业典礼活动,按照隆重热烈、安全简朴的原则,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力争使毕业典礼活动给学生留下终身难忘的印象。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深入到毕业生当中,了解毕业生的思想状况,积极引导,大胆管理,尤其要和个别暂时未能顺利毕业、就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深度交流,为他们排忧解难,鼓励他们振作精神,面向未来。
7、各学院、学生处做好“毕业班级风采”展示暨PPT制作和联展工作。三、热情周到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1.学生处组织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毕业生鉴定工作一定要坚持细致、求真、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我总结、分组讨论、班级评定、学院审核、学生处审定的程序进行。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教务处要如期完成毕业班的教学、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学位证核发工作。
3.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采用由学生处统一发放“离校手续清单”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资产处、教材中心、后勤处饮食科、公寓管理科、校医院、派出所、图书馆、组织部、学助中心、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各负其责,同心协力,认真办理有关手续,保证每个环节顺利进行,使毕业生能按时离校。离校手续清单最后由各学院统一审查,如有学生手续不清的,将名单和手续不清原因报教务处和就业指导中心,缓发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
4.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与邮寄工作,并认真做好毕业报到证、城控卡等办理和发放工作。
5.学生处、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的欢送工作。通过横幅、专栏等多种形式营造欢送毕业生气氛,要联系车辆,安排人员,热烈、隆重、安全的将毕业生送往汽车站、火车站。
6.根据《延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离校,逾期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等相关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希望各部门、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到2010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当中,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和创造性工作,为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做出不懈的努力。
四、规范毕业生旧书籍和其他物品等转让活动的管理。
从6月12日起至7月4日,毕业生可以在这段时期的双休日进行书籍等物品的转让活动,地点限定于5-6号公寓楼之间,其他年级学生和校外小贩不得趁此从事商品经营活动。
附件:1.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表
2.延安大学学生离校手续清单
学 生 处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