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校办发〔2008〕78号 发文单位:就业中心 发文时间:2008年12月18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我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文明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陕教生[2008]2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全校2009届毕业生中评选并表彰一批省、校两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09届普通毕业的硕士、本科和专科生。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公益性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系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6.有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评。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4.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威信,曾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6.有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评。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的领导工作。具体如下:
组 长:高延龙
副组长:马建平 郭金保 韩卿元
成 员:舒永安 马延龙 李喜迎 陈兴军 拓 欣 张琰图
周庆丰 吕 达 高布权 杨文军 葛 彬 任永平
薛 皓 郭宁安
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中心。
办公室主任:马建平(兼)
各学院也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小组,根据本学院实际制定具体评选办法。
2.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评选名单要在学院内公示三天以上,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3.各学院要按分配名额,推荐出“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选,不得突破分配的名额。
4.各学院于2008年12月26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送到就业指导中心,名单用电子版报送。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延安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