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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2009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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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23

发文字号:延大校办发〔2008〕78号    发文单位:就业中心    发文时间:2008年12月18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我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文明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陕教生[2008]2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全校2009届毕业生中评选并表彰一批省、校两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09届普通毕业的硕士、本科和专科生。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公益性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系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6.有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评。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4.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威信,曾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6.有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评。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的领导工作。具体如下:

    组  长:高延龙

    副组长:马建平     郭金保     韩卿元

    成  员:舒永安     马延龙     李喜迎    陈兴军    拓   欣    张琰图  

            周庆丰     吕  达     高布权    杨文军    葛   彬    任永平 

            薛  皓     郭宁安

    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中心。

    办公室主任:马建平(兼)

    各学院也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小组,根据本学院实际制定具体评选办法。

    2.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评选名单要在学院内公示三天以上,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3.各学院要按分配名额,推荐出“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选,不得突破分配的名额。

    4.各学院于2008年12月26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送到就业指导中心,名单用电子版报送。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延安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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