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院:
2009年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和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现已开始申报,现就评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和条件
(一)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申报。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按学科范围申报。包括: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 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
本年度科学技术奖所推荐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日期截止2008年3月30日;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成果,其技术评价或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必须是2008年3月30日前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研究著作、有社会反响的研究论文和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凡推荐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或《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
(二)凡推荐评奖的成果还须填写相关附件材料。
三、推荐程序
推荐项目以学院为推荐单位,学院统一初审并签署意见和建议等级。
四、有关说明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动员宣传、组织遴选、认定上报等项工作。
2.所有推荐材料竖装成册,一式七份请于2009年3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过期不再受理。
3.详情见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09年度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和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可在陕西教育信息网(www.snedu.gov.cn)或陕西教育网(www.snedu.com.cn)上登录下载。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 系 人:吕 磊
联系电话:13084862993 2332041
延安大学科技处
二○○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