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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09年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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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4-07

 


 

文科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研办〔2009〕4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申报200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又符合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各项要求的成果,可以同时参加本次申报。

二、省教育厅将对获得200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的成果,优先推荐参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参评。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是目前我国人文社科类最高奖。提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积极申报;提请各申报老师仔细阅读报奖要求和注意事项(详情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按有关方面工作日程安排,提请各有关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务必于4月15日(星期二)前报科技处。

联系人:吕磊

联系电话:2332041

附件1: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科 技 处

200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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