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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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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4-07

 

 


 

各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

为了进一步做好校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学校组织干部下访以及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工作,根据中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校领导定期接访群众等有关问题做如下安排。

一、校领导定期接访工作

1、从2009年3月底起,开始实行学校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校领导接访人和接访日期,并做好接访记录,接访事项的落实和督办工作。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定期公布接访校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和地点,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3、校领导定期接访工作是学校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学校党委要求,接访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了解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使此项工作富有实效。

二、领导干部下访工作

1、领导干部下访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检查基层单位信访突出问题,督办督察信访案件的落实,积极化解矛盾和纠纷。

2、领导干部下访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具体提出年度下访计划,成立下访工作组,对基层单位进行有目的的下访。同时,学校校级领导要做好联系学院工作,多下到新联系的学院调研工作。

3、下访工作组可根据实际,对基层单位的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座谈走访、调查研究,推动信访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坚持我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履行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2、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围和重点,力求使矛盾纠纷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坚持经常性的排查。尤其是关系学生的学习、生活存在的问题,关系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经常排查,并做好信息汇集和分析研判工作,使学校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4、基层单位也要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学校信访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使矛盾在本单位解决。

以上三项工作事关学校稳定大局,关系学校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学校党委要求,校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定期接访、下访群众、矛盾排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中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做好此项工作,开创一个稳定和谐的办学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延安大学校级领导定期接访群众安排表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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