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接教育厅通知,陕西省科技厅200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教育厅转发科技厅《关于申报陕西省科技厅200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对已获省厅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予以推荐。望接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教师积极申报。推荐书必须由推荐系统(在科技厅网站下载)打印生成1式15份(包含附件的3份全套材料),并与其电子版于2008年5月20日以前送至校科技处。
联系人:吕 磊
联系电话:2332041
联系邮箱:lvlei103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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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200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延安大学科技处
2008年4月7日
附件:
关于200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科成发〔2008〕16号
各推荐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0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仍采取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1、推荐单位推荐的渠道为:(1)省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等;(2)各设区市科技局;(3)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驻陕机构;(4)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区;(5)驻陕的中央所属大型企业集团。
2、专家推荐办法: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1人可推荐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项目;
(2)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陕西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得者可3人(其中至少有一名为在陕院士)共同推荐1项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或”技术发明类”的陕西省科学技术奖;
(3) 推荐时,每位专家应独立写出600字以上的评价意见(书面全套材料应附手写原件);
(4)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当所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
3、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推荐必须使用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v2008版)填写《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的推荐仍采取书面形式推荐,推荐书文本可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索取。
二、推荐要求:
1、设奖的推荐单位所推荐的项目必须是获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不设奖的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项目严格把关,组织专家认真审查,筛选其中优秀的项目进行推荐。
本年度省科技奖励工作要着重推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主要在本省转化,对推动我省行业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发展有显著作用的应用类技术成果,特别是产品型的科技成果。鼓励推荐各类企业独立完成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完成的项目。
2、所推荐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其相关论文、论著必须发表一年以上。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和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技术评价或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实际应用指正式投入应用,不含试验、试生产阶段)。
3、所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数量应符合规定,排序应经过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作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的荣誉权。
各级机关公务员和项目单位行政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如确参加具体科学技术工作的,须另行出具本人作出具体贡献的旁证材料(如专利完成人、发表论文通讯作者等)。
4、推荐项目的应用证明应是由成果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目的证明材料。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项目的经济效益证明由获得效益的单位出具并加盖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农业科技推广类项目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县科技局核实并盖章。
5、推荐单位的推荐意见,必须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是否准确以及推荐等级等内容。
6、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书必须由推荐系统打印生成。其中完成人情况表应由项目完成人本人在对推荐书进行阅读后确认签名,主要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应根据要求,分别在推荐书首页、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章,否则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7、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本年度形式审查结束后将对所有通过审查的推荐项目的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以及内容简介等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科技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征询异议。要求推荐单位在该项目完成单位同时进行公示。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请各推荐单位于2008年3月20日起从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v2008版)”,认真组织推荐工作。项目完成单位按推荐系统的使用说明填写推荐书主件并准备有关附件材料,报送各推荐单位,由各推荐单位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将数据进行汇总,生成推荐项目汇总数据盘和汇总表。
2、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主、附件应装订成册,装订后的推荐书不得另加封皮或塑料皮。
3、各推荐单位于2008年6月15日前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必须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完成单位自行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⑴汇总数据盘1份;
⑵盖章后的汇总表1式2份(由推荐系统生成打印);
⑶每个项目提交书面推荐书1式12份,其中3份为含附件的全套材料(须有1份为原件,对于不能附原件的材料必须由推荐单位验证盖章)。
四、联系办法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成果处
联系电话:(029)87294257,(029)87298893,(029)87291636
联 系 人:卢道真 高阳 于利亚
联系地址:西安市西七路198号江河大酒店
邮政编码:710004
传 真:(029)87294257,
电子邮箱:kjtc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