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校办发〔2008〕22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8年4月17日
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实践教学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临床教师在临床教学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首届“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临床教师讲课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临床教师”讲课比赛组织委员会
主任:胡俊生
副主任:齐广才 苗乃周
成员: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主管教学领导
2、成立“临床教师”讲课比赛评审委员会
主任:苗乃周
成员:聘请5-7名具有丰富临床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
秘书:王璐
3、各教学单位分别成立讲课比赛评审小组,由单位主管教学领导、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及有关专家组成。
二、时间安排
1、2008年4月20日-5月10日,预赛阶段。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延安大学“临床教师”讲课比赛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组织比赛,并向学校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
2、2008年5月27-28日,决赛阶段。决赛阶段的比赛安排在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进行,参加决赛的选手请于2008年5月26日下午报到。
3、2008年6月1-5日,公示比赛结果,征求异议,学校审定。
4、2008年8月,表彰奖励,宣传报道。
三、奖项设置
本届比赛设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学校对获奖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奖金和荣誉证书。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优秀组织奖一个,奖金1000元。
四、活动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活动,加强宣传、注重引导,营造出良好的比赛氛围。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到人,确保比赛规范、有序进行。
3、各教学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确保比赛的严肃性。
附件:
1、延安大学“临床教师”讲课比赛暂行办法
2、延安大学“临床教师”讲课比赛报名表
3、延安大学“临床教师”讲课比赛(理论课)评分表
4、延安大学“临床教师”讲课比赛规则
教 务 处
二OO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