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8月6日
社会各界人士、广大新老校友、校内广大师生: 延安大学坐落在革命圣地延安,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建校70年来,学校的建设发展受到了几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创建伊始,中共中央政治局两次召开会议,讨论并成立延安大学。毛泽东同志亲自确定校名,并多次去学校参加开学典礼和做报告。新中国成立后,彭德怀、叶剑英、陈毅、郭沫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视察学校工作;周恩来总理在百忙中批示要把延大办大办好;1988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同志亲自过问延大建设,将延大列为“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院校;1998年,江泽民、李鹏同志为延大建校60周年题词;2004年,延安大学建设发展再次引起了新一届中央领导的关注,胡锦涛总书记亲笔批示支持办好延安大学。
今明两年,学校将对校园文化环境进行大规模的改造,今年,已立项建设10尊人物雕塑,此10尊雕塑均为在延安大学生活和学习过的著名教育家、科学家、文学家和两院院士的人物雕像。为了更好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使工程圆满完成,学校热忱欢迎海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及广大校友,为支持学校的发展,积极向学校提供捐赠。为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激励捐资捐赠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校园雕塑项目捐赠办法。
一、捐资捐赠方式
1、以资金方式对学校提供无偿资助。
2、认捐和资助校园雕塑、碑石。
3、单位认捐数额不低于20000元,个人认捐数额不低于5000元。
二、捐资捐赠时间
第一阶段:2007年9月10日前
第二阶段:2008年7月30日前
三、捐资捐赠人条件
1、国内外知名企业、事业单位;
2、毕业生的班集体
3、社会知名人士、优秀毕业生
4、校内教职员工
四、捐资捐赠管理
此项目捐资捐赠给学校,由学校校园标识工程小组统一管理。捐资由财务处出具财务收据;对所有的捐资捐赠,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确保“专款专用”,保护捐赠者的权利。
五、鸣谢方式
1、对捐资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征求其同意后,学校将于利用延安大学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2、对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颁发捐赠纪念证书及具有收藏价值的纪念品。
3、10尊人物雕塑、碑石,可在相应位置,以捐赠者的名义镌刻留名。
六、捐资捐赠办理方式
1、捐赠现金的单位和个人请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办理有关手续;
2、具体的捐赠事宜,请与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联系。
3、具体联系方式:联系人:佘占宏
电话:2332015 13891182346
延安大学党委办公室
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日
延安大学校园雕塑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