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党办发〔2007〕1号 发文单位:两办 发文时间:2007年1月17日
附属医院党委、创新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室,各学院、各单位:
2007年下半年教育部将对我校进行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8年9月,我校将举行建校70周年校庆,为了迎接教育部的评估和举行70周年校庆,校党委决定重建延安大学校史馆和重修延安大学校史。
重建延安大学校史馆和重修延安大学校史,是我校建设发展史中的一件大事,而且事关中国高等教育史和中国共产党党史的补充与完善。因此,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做好这两项重大工程,史料和文物的征集是一项基础工作,而要做好这一基础工作就离不开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协作。根据学校2006年12月31日校务会决定,校史陈列馆将于2007年9月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需要各单位将1993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的相关资料整理、撰写并报送延安大学校史编撰与校史馆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1993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本系统、本学院、本部门、本单位的沿革、发展史。包括:重大事件、重要成果、重要奖励及领导班子的变化等,并提供相应的实物、照片和影像资料。国家级科研课题须提交科研任务书、结题报告、成果等,专著和发表在权威刊物上的科研成果也须提交原件,以便展出。
二、体例:以编年史的方式撰写,即按照年月日对本系统、本单位这一时期的历史逐一记述,务求详尽。
三、学校确定的重点报送单位及内容如下:两办(学校大事记、重大活动纪事、双拥共建、校际关系、学校获省级以上奖励及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教职工有关资料)、组织部(校级领导简历及变动情况、副处以上干部的任职情况、党的建设、党校教育、干部教育及机构改革)、宣传部(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理论教育、宣传工作)、纪委(纪检工作)、工会(民主办学、师德建设、工会工作)、教务处(教学工作、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教学改革、学生军训工作)、科技处(科研工作)、研究生处(学科建设、研究生工作)、人事处(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获省级以上教学名师者的有关资料)、学生处(学生工作)、国资处(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建设)、基建处(基本建设工作)、规划处(规划工作)、财务处(财务工作)、审计处(审计工作)、后勤处(后勤工作)、房产处(房产管理)、外事处(外事工作)、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分布、就业工作、就业培训)、校报(对外宣传工作、学校大型活动、重要活动的文字资料、照片和影像资料,其中照片须注明内容和拍摄时间)、团委(团的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老干处(老干部工作)、学报(学报工作)、图书馆(图书资料建设工作)、校友办(校友会工作)、成教院(成人教育工作)、后勤集团(后勤集团工作)、医学院(综合简史)、附属医院(综合简史)、创新学院(综合简史)、附属中学(综合简史)、第一第二附属小学(综合简史)、第一第二附属幼儿园(综合简史),凡撰写综合简史的单位必须同时提供相关照片、影视资料和实物。
四、各部门撰写的资料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送。
五、档案馆与影视制作中心需尽快整理建校以来重要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照片、影像资料、实物等)。
六、报送时间及形式:2007年4月30日前必须将电子文本(Word格式)和纸质文本同时报送至校史编撰与校史馆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七、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教职员工踊跃捐赠和提供各种校史文物、资料、照片、影像资料及线索,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与单位学校将给予适当的精神与物质奖励。
八、校史资料、文物的征集实行学院、单位、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并要求各学院、各单位指定熟悉本单位情况并有写作特长的专人负责。于2007年1月25日前将负责人的名单、职称、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送校史编撰与校史馆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九、校史编撰与校史馆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主管单位,应积极协调、督促检查此项工作,以确保校史馆建设和校史编撰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