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7〕8号 发文时间:2007年3月9日 发文单位:教务处
各有关单位:陕西省2007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启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陕基教[2007]11号)精神(详见陕西教育网:http://www.snedu.com.cn/),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此次参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单位从事基础教育研究的团体和个人已取得的相关教学成果。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为基础教育培养大批优秀人才是我校教师教育工作的根本使命。各相关单位应明确认识此次参评申报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鼓励、支持和组织本单位相关团体和个人参与.
二、参评项目
(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
1、有关基础教育科研课题、实验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2、有关基础教育科研论文;
3、有关基础教育研究专著;
4、有关基础教育调查报告。
(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
5、专题学习网站、网络教学管理平台软件;
6、专题教育讲座(DVD或VCD)。
7、电视教学节目;
8、教育电视栏目;
9、教育电视新闻;
10、教育电视专题片。
三、参评条件
1、各类参评成果必须是2003年以来关于基础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
2、已在教育部及其有关司局和中央教科所、中央电教馆、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组织的有关评奖中获奖的,不再参加此次省上的教学成果评选;如参加过评选,但在原有基础上又取得新突破、新进展的,也可申报。
3、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选题切合实际、符合课改方向;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成果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论证严密、条理清晰、数据准确,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4、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具有科学性、教育性、技术性、艺术性和创新性。
5、每位申报者限报一项(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3)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励;
(4)2006年已被省上通报作假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1、参评的教学成果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参评”字样,正文3000—5000字。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申报者上报材料包括:《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表》(见附表一)一式八份,成果样本一式八份、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1、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或一个移动硬盘上。
2、专题教育讲座、电视教学节目、教育电视栏目、教育专题片长度一般不超过50分钟,以DVD、VCD形式参评,不接受录像带参评。
3、申报者上报材料包括:《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表》(见附表二)一式三份;成果样本一式两份。
五、申报程序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整理好相关材料后,直接把参评教学成果材料递交给教务处委托人,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后,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六、成果表彰
1、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给予表彰。
2、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
3、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一经发现,教育厅将取消当事人成果的获奖资格,收回证书,通报全省,并给予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成果评选。
七、申报时限
2007年3月10日至5月30日。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和逾期送达的成果,不予受理和推荐。
八、联系人:李军靠
九、联系电话:2331993;13310918136。
附件1:陕西省2007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表
附件2:陕西省2007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表
二○○七年三月九日
附件1:
陕西省2007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
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表
2—1.申报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