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学术动态

关于2007年4月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初赛有关问题的通知

分享

发布时间:2007-01-10

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7〕1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7年1月10日

 


 

各学院:

为了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的落实,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鼓励大学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推动大学英语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经教育部有关部门同意,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联合举办200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07 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此次竞赛是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由英语辅导报社承办。现将我校2007年4月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我校在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的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本竞赛面向大多数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

二、竞赛时间和方法

初赛将于2007年4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间120分钟)在我校考点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初赛包括笔答和听力两种方式。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初赛结束后,我校将组织专家,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一周内评出成绩,并向参赛学生公布。学校将按比例选拔出参加决赛的学生,参加由全国大学英语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院校举行的统一决赛考试。

三、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照全国大学英语竞赛组委会评奖方式,学校将根据参赛人数5‰、15‰、30‰的比例分别评出参加决赛和获二、三等奖的人数若干名。其中二等奖和三等奖由我校通过初赛确定。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

2、系列活动:2007年暑假期间举办200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即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和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四、报名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学习委员统一将名单(姓名、性别、班级、专业)和报名费(15元)于2007年1月19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七年一月十日

 

 

上一条:关于2007年4月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初赛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7年4月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初赛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