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6〕57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11月14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我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我校学生风采,根据评建工作安排,学校拟编印《延安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作品汇编》,现面向全校征集科技文化作品,现将有关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征集范围:
(一)文学作品类
1、已公开出版的著作;内部编印的著作。
2、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
3、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艺作品(含散文、诗歌、小说等)。
(二)科技成果类
1、获得专利的科技发明。
2、已被校外单位采用的计算机应用作品(含网页、flash、计算机编程)、化工工艺设计、电子设计、园艺设计等设计作品。
(三)艺术作品类
1、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美术作品(含各类画作、工艺设计)。
2、原创歌曲(含曲谱、歌词)。
3、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摄影作品。
4、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书法作品(含篆刻)。
5、市级以上电视台采用并播放的影视作品。
三、提交要求:
1、凡提交文学作品类者,须提供著作原件、论文发表刊物原件、文艺作品发表刊物原件;有获奖者,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凡提交科技成果类者,须提供被采纳单位出具的应用鉴定说明。科技发明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各类设计中,有实物者,提供实物数码照片,并附设计方案。无实物者,提供设计方案;有获奖者,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凡提交艺术作品类者,须提供美术作品发表刊物原件,工艺设计须提供被应用单位出具的鉴定说明;原创歌曲复印件;摄影作品、书法作品发表刊物原件;影视作品提供音像资料,并附电视台鉴定说明;有获奖者,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4、学生提交作品,须填写《延安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作品征集登记表》(见附件)。
四、学校编印《延安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作品汇编》时,将具实标注作品、成果作者及出版社、刊物详实信息,保护作者著作权不受侵犯。
五、征集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向入选作品作者颁发入选证书,并赠送《延安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作品汇编》一书。
六、征集活动期间,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正确引导。提交作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确保本次征集活动顺利完成。
七、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9日。
八、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杭涛
地 点:逸夫楼206
电 话:8186099 13891100087
附:延安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作品征集登记表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