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科发〔2006〕12号 发文单位:科技处 发文时间:2006年10月23日
各院及有关部门:
我校2006年科研项目计划(一)已确定,现下达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的实施是学校改善引进研究生科研工作条件的一项具体措施,对于鼓励他们积极投身科研工作,提升科研水平,使有限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将有积极意义。
二、本计划共安排科研项目31项,资助经费70万元,研究经费由学校纳入预算统一划拨。
三、验收标准:
1、博士:2006年9月—2010年9月四年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国家级出版社)。
2、硕士:2006年9月—2008年9月二年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四、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科研计划任务书》的研究目标和进度要求,切实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确保研究计划圆满完成。
附:延安大学2006年科研项目计划(一)简表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