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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延安大学学生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工作条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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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1

发文字号:延大校办发〔2006〕45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9月1日


 

各院系、有关单位:

现将《延安大学学生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一日


 

延安大学学生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工作条例

 

第一条: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客观要求,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后备兵员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学校教育和国防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为依据,按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第三条:学生军训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学生军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英雄主义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第四条: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第五条: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凡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都必须接受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为规范我校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特制定本条例。

第六条:我校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由人武部负责教学计划的编制、军事训练的组织;教务处负责军训教育与训练的安排、检查、落实;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信息中心负责思想政治及宣传工作;后勤处、后勤集团负责后勤保障工作;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各院系按照学校军训工作的统一安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的具体内容,依据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重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大纲》执行。为保证军训内容的落实,学校将加强军事教师队伍和军事教育学科的建设,努力提高军事课程教学质量。

第八条: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一般安排在新生进校后第一学年内进行,国防教育理论课教学时间为36学时,军事技能课训练时间为2周。按照《延安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军训课程记2个学分。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军训成绩不及格:

1、不遵守纪律、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受两次以上批评的;

2、未按要求完成训练任务的;

3、旷训4学时以上的;

4、因各种原因缺训达到规定时间四分之一以上的。

第十条:学生军训成绩记载使用《延安大学军训考核登记表》,由教务处计入成绩档案。

第十一条: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成绩不及格的,其毕业资格的获取,按照《延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学生不论何种原因未参加当年军事训练,必须随下一级新生补训。否则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第十三条: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一般不准病假,除患病住院治疗者外,确因病、伤等不能参加训练的,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或延安大学校医院证明(病历、休假建议书、X光片等),经所在连队教官和辅导员同意,学院主管学生军训工作的领导签注审核意见,教务处审批备案,由教官安排在训练场地做服务性工作,并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完成任务,可视同参训对待。

第十四条:在军训最后阶段的会操及分列式表演时,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由军训教官和带队老师商定。擅自不参加的,其军训成绩为不及格。

第十五条:全体参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教官,刻苦训练。

第十六条:军训结束,军训团将举行内务、队列、歌咏比赛、板报等评比活动。评选出单项优胜奖、优秀连队、优秀辅导员、优秀教官、优秀学员等奖项并予以表彰。

第十七条:学生军训所需的军事教官,由教务处、人武部与有关单位联系后,进行聘任。

第十八条:学校聘任军事教官的数量,由学校根据配备教师的有关规定和学生国防教育、军训任务确定。

第十九条:学校将不断完善军训与教学设施,改进教学手段,提高军训质量,从而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第二十条: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二○○六级学生军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批准二○○六年延安大学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研究计划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