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研发[2006]10 发文单位:研究生处 发文时间:2006年6月7日
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个一级学科和文艺学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为了做好新增学科点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硕士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就制定、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有关学院按照《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新增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对现在正在运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制定和修订的培养方案经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后,按照统一的格式于2006年7月3日前以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研究生处。
二、一级学科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二级学科点制定。
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其格式请参见附件一。
四、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以保证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附件一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说明
一、 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1)培养目标;(2)研究方向;(3)招生对象(4)学习年限;(5)培养方式与方法;(6)课程设置及学分;(7)中期考核;(8)学位论文;(9)教学实践。
二、培养目标
研究生培养目标应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思想品德要求;
2.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
3.身心健康的基本要求.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写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来设置。各新增专业应以申报材料设置的研究方向为基准,现有专业的研究方向原则上不作大的调整.研究方向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学科发展方向、师资力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应具有先进性、前沿性、特色性和社会适应性.研究方向的数量不宜过多,一般应控制在3-5个左右.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时间的分配应贯彻课程学习与论文并重的原则.学位课程的学习时间约占全部学习时间的二分之一,选修课、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时间约占全部时间的二分之一,学位课和必修课应在前三学期完成.
五、招生对象
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复试合格者.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研究生的培养应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前沿, 建立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要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 研讨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导师负责和硕士点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以表格的方式反映,表格填写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课程设置既要保证培养质量,又要讲求课程效益。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要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研究生层次的特点,课程体系要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国际交流性强的学科专业,要有一定数量的课程使用外文原版教材, 其它专业鼓励使用原版外文资料作为课程教学的参考内容。
2、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课程学习的时间应不少于一年半。
3、课程结构为:(1)公共学位课(含第一外国语、马列原著选读(文科)或自然辩证法(理科)、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共10学分(其中外语6学分,科社2学分,马列原著选读2学分,自然辩证法2学分)。(2)学位基础课,约12学分;一般课程应限制在3学分,最多不超过4学分。(3)学位专业课,约12学分,一般不少于3门。(4) 选修课,按专业科研方向和发挥特长需要开设,约6学分。(5)社会实践最多不超过2学分。
课程设置应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中的内容。研究生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4学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也应安排在该学期。研究生三年内所修学分不低于34学分,不高于50学分。
4、学分一般按每18学时为1个学分来计算。学位基础课程和学位专业课程一般定为3—4个学分(4学分课程不能超过2门),选修课程一般定为2个学分。
5、学位课程考核方式采用考试形式,选修课程采用考试或考查的形式。
6.每位研究生均需参加教学实践活动,根据专业特点,有些专业可安排专业实践,如参加社会调查、野外考察、工农业实践等。实践活动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时间和形式由各专业自定,计2学分。
八、中期考核
对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在第四学期,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和身体状况等内容。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和开题
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把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前人工作、发展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 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课题的创新性;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研究生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第四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硕士点内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
2.学位论文的写作和要求
按“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标准”执行。
3.学位论文的答辩
研究生必须学完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中期考核合格,并完成实践活动,获得规定的
学分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主要承担大学本科生的课堂教学或论文指导工作等.
延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