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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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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07

发文字号:延大学位发〔2006〕1号 发文单位:研究生处 发文时间:2006年6月7日


 

各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延安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现将评选2006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为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创新性成果,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作者有本学科及相关领域较为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示准确。

二、评选程序

1、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或其指导教师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报并提交参评论文及有关材料;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限额推荐。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允许空缺;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参评论文进行评议,按设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4、获奖硕士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奖”;

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学校将在本年度硕士学位授予仪式上对获奖硕士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评选范围、推荐指标

2006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本年度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每个专业研究生总人数的20%进行推荐。

四、材料报送

各分委员会于6月20日前,将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材料包括:

1、硕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两份;

2、延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审批表一式两份;

3、将延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复印件)和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充分重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以评选为动力,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附:延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审批表

                   

 

                                                   二○○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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