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发〔2006〕33号 发文单位:组织部 发文时间:2006年6月19日
各院、各单位:
经校党委2006年6月16日会议研究同意,学校决定:
聘任韩继明同志为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聘任刘述进同志为监察处处长(兼);
免去常青同志监察处处长职务,改任同级调研员;
聘任刘伟同志为监察处副处长;
聘任张玉斌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免去马勇同志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聘任张根耀同志为网络中心主任;
聘任张成同志为网络中心常务副主任;
聘任刘生春同志为国资处处长;
免去刘景文同志国资处处长职务,改任同级调研员;
聘任陈福勇同志为国资处副处长,兼仪器维修中心主任;
聘任刘燕妮同志为审计处副处长;
聘任台世强同志为后勤处处长,免去其学生处副处长职务;
聘任王亚轩同志为后勤处副处长(兼),免去其后勤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董小友同志为房产处处长;免去其仪器维修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李乔飞同志为房产处副处长;
聘任马社举同志为后勤集团总经理,免去其后勤处副处长职务;
聘任李广山同志为后勤集团副总经理(兼);
聘任富润保同志为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聘任郑光明同志为基建处副处长;
聘任苗永斌同志为发展规划处处长, 免去其后勤处处长职务;
聘任张海燕同志为哲学研究所所长;
聘任冯晓峰同志为哲学研究所副所长;
聘任杜林渊同志为人文社科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
免去张威虎同志财务处处长、网络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延安大学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