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校办发〔2006〕22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5月25日
各学院:
现将《延安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缩写稿格式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3、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延安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为规范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激励本科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评选的具体时间由当年相关工作通知的时间而定。
二、评选标准
(一)各院系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出体现专业培养水平的好作品,杜绝简单摊派完成任务式的评选现象。院系如认为评选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数量达不到学校分配的指标数,可以少报。
(二)凡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品,综合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原则标准如下:
1、论文类
按期圆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任务。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立论正确,观点新颖,结构合理,内容充实,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思路清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重点突出,资料翔实,语言流畅,结论正确合理,格式规范。
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外文资料翻译通顺正确,毕业论文创作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答辩时概念清楚,语言表达准确,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设计类
按期圆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任务。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设计说明书完备,设计方案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严密、正确,结论合理,数据可靠。艺术类设计版面及其它相应表现手段完整、规范,整体制作效果好。
整个设计过程充分体现出作者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动手能力。答辩时概念清楚,思维清晰,能正确回答问题。毕业设计创作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
三、评优名额和办法
(一)学校根据当年毕业生人数和专业结构情况,确定评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
(二)每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向院系提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委员会对提名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讨论评审,择优推荐。
(三)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品,由作者按照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见附录1),缩写至4000字左右。
(四)各院系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须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复印件);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复印件);
5、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缩写文本的打印稿和电子稿。
(五)教务处收齐各院系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材料后,首先按学科组织有关校内专家进行评审,校内评审后并送外校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四、表彰奖励办法
对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发文通报表扬。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入《延安大学****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
五、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