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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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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6

 

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6〕20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5月26日

 


各学院: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规范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实习教学的要求

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实习与就业结合或与科研、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实习教学。要根据培养方案要求,明确专业实习内容,制订出各专业的实习计划,在实习实施前两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查备案。实习计划必须向带队教师和实习学生传达,并送交实习单位。

二、加强实习教学情况的检查

严格执行《延安大学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和监督检查。对于分散形式的实习,尤其应加强指导,不得放任自流。各单位要特别加强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防止实习期间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成绩评定

实习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必须由实习单位和院系指导教师共同评定。考核内容包括实际作业、实习报告两部分。由实习单位、院系指导教师、实习生共同完成《延安大学专业实习考核表》,实习报告由指导(带队)教师审阅后写出评语,分值占学生实习成绩考核的20%。综合成绩按优(90-10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下)五级标准评定。参加实习时间不足三分之一或实习报告抄袭视为成绩不及格。

四、规范实习文档材料

1、实习考核表、实习手册由院系于上交实习计划时领取。

2、实习手册内容包含: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实习记录、实习报告、指导教师评语、实习单位鉴定、成绩评定等6项内容,各学院需指导学生认真填写。

3、实习报告内容包含:实习单位和部门的发展情况、实习流程与实习工作内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体会与经验总结。实习报告内容与实际的实习过程相一致,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所学撰写,不得写成学术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3、实习手册由各学院存档;实习考核表、分散实习联系情况反馈表、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评价表、学生分散实习汇总表一式两份,除学院存档外,另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附件:1、延安大学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评价表

           2、延安大学分散实习联系情况反馈表

           3、延安大学学生分散实习汇总表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延安大学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二○○五至二○○六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