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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延安大学第四届 “延河论坛”大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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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4-14

发文字号:延大团发〔2006〕4号  发文单位:团委  发文时间:2006年4月12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在思辩诘问中促进大学生对社会各方面问题的关注和思考,提高我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校团委决定举办延安大学第四届“延河论坛”大学生辩论赛,希望各参赛队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好本队辩手的培训及参赛并动员广大同学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附:活动方案

 

 

 

 

共青团延安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

 


延安大学“延河论坛”大学生辩论赛活动方案

 

一、时间:2006年4月下旬

二、参赛单位:文学院、政法学院、人文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学院、信息学院、生命科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三、比赛方式:对阵双方由大赛组委会赛前决定,辩题抽签决定

四、 辩题:是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学校有关专家教授集体论证拟定。

(一)延安精神教育重在继承还是重在创新

(二)高校评估贵在树立大学理念还是贵在完成具体指标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关键在于自我修养还是在于环境制约

(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教育引导还是重在制度规范

六、程序

1、主席致开场词,介绍该场参赛队员、评判团成员和比赛规则。

2、个人辩论开始,正反两方一、二、三辩依次进行,时间各4分钟。

 3、攻辩小结(由一辩发言),每队各3分钟。

 4、自由辩论每队各4分钟。

5、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4分钟。

6、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4分钟。

7、每位辩手发言时间剩1分钟时,将有提示,当辩论时间用完时,辩手应立刻停止发言。

8、主席请评判团退席进行评议,评判团进行评判,工作人员计分作统分工作。

9、主席宣布复会并请本场的评判代表分析赛情。

10、主席宣布本场比赛各队的得分情况及最后结果。

11、本场比赛结束,退场。

七、自由辩论规则

 1、自由辩论时间总共为8分钟,每队各4分钟。

2、自由辩论必须交替进行。当自由辩论开始时,先由正方任何一名队员起立发言。完毕后,反方的任何一位队员应立即发言,双方依次轮流发言,直到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3、在自由辩论时间里,每一位辩手的发言次序、次数和时间均不受限制。

4、当一队的发言时间剩1分钟时,将有提示,当该队的发言时间用完时,该队应立即停止发言。

5、如果一队的发言时间已经用尽,另一队还有剩余时间,则该队的辩手可以继续发言,直到该队的时间用完为止。

6、自由辩论是检验一个队整体配合能力以及每一位辩手实力的重要阶段。辩手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简洁明了地加强自己的论点,机智有力地反驳对方的论点,如果流于空洞衣物的攻击或有意回避对方的质询及发言观点,或者出现语误、空场等情形,都将影响该队的成绩。

八、比赛原则

1、辩手在指定发言时段发言,发言应清晰明了,并展现风度及礼仪。除指定发言时间外,不得有高声谈话,故作姿态或展示道具的行为;在某位队员发言时,双方其余队员都不得有任何干扰发言的行为,否则视为违规。在辩论过程中,双方言论、行为均不可涉及个人隐私,亦不得人身攻击或人格批评。

2、辩手在发言计时开始后,不得从其它无发言辩手处获得协助,否则视为违规,但经发言辩手主动要求传递数据证据者不在此限。

3、质询者在提问时,应提出任何与题目有关的合理而清晰之问题。

4、被质询者应回答质询者所提的任何问题,但问题涉及个人隐私或违反规则规则时,被质询者应简要说明理由,可以不予回答。

5、被质询者在没听清楚时,可以要求质询者重述其质询内容。

6、参赛辩手因为违规或发言超时,所得之利益、言论或立场均不被承认,也不得加以引述以作为辩论依据。

九、辩论赛有关事宜说明

1、辩论赛设主席一名,评判团成员若干名,由校团委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担任。比赛采取积分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力求公正、客观。

2、本届辩论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同时评选出每场的最佳辩手一名。

3、各单位参赛队员确定之后,应将对参赛人员进行赛前指导,并组织学习辩赛细则与注意事项。

4、辩手在论述与表达时应注意内容充实,主题集中;引证恰当,自圆其说;语音标准,表述流畅。

5、辩论时应讲求气势与风度并存,严谨与幽默相应,避免人身攻击或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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