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校长办公室 发文时间:2006年4月27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2006年5月1日至7日放假7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5月1日、5月2日、5月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月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4月30日上班。
二、原安排在4月29日、4月30日的教学活动由各有关开课单位负责调整。
三、从5月1日起,改为夏季作息时间,具体上班和上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后附“延安大学夏季作息时间表”望各单位通知学生、教职工遵照执行)。
四、假期间,严禁集体组织师生外出旅游。
五、假期间,要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保卫处、综治办、派出所要对各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治安与综治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六、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安排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加强值班制度和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4月30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值班负责人名单、值班电话及时间书面上报校长办公室秘书科。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