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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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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3-22

  发文字号:延大校办发〔2006〕6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2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接省学位办《关于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06〕2号)文件通知,现将我校推荐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推荐,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推荐。推荐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在上述选拔对象中,我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要优先予以推荐。推荐人选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在企事业单位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不予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范围及条件,提出本单位推荐人选(名额不限),并于2006年2月16日前将本单位的推荐意见,推荐人选的相关证书,奖状等附加材料复印件,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请在www.sxrs.gov.cn或www.shaanxi.gov.cn下载)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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