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4-1-391
项目名称:IPV6应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IPV6应用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IPV6应用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特别注意:
1、本项目核心产品:IP资源管理设备。
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U盘壹份注明单位名称)编辑目录和页码,内容和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投标文件建议采用双面打印)。
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1)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称汇款,如以个人汇款,视为无效。
(2)保证金交纳凭证/保函须标明项目编号。
(3)投标人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账号交纳保证金(保函)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5)由于每个项目保证金交纳账号不一样,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核对,由此带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保证金未到账或延迟到账而导致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建议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到账。)
4、踏勘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踏勘现场。
(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时进行现场踏勘,而导致的任何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因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踏勘相关费用及安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踏勘时各供应商有疑问可以在现场提出,由采购人当场解答,否则视为供应商再无疑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大学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911-2650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029-81206622-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杭琨、丁嘉伟、刘金柯、卢韶华
电话:029-81206622-825
延安大学国资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