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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萃园校区车库监控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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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10

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大学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大学萃园校区车库监控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大学萃园校区车库监控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SL2018-071

三、采购单位名称:延安大学

 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911-233204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延安市新城锦绣东方A801

联系人:王鹏       联系方式:1879111311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延安大学萃园校区车库监控采购;主要内容有:车库安防监控设备(摄像机、存储设备等)的采购与安装(具体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29.2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

6.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谈判人公章);

8.供应商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提供3份)前往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时间:20181211日至20181213日,8: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714:30

2.竞争性谈判时间:2018121714:30

3.竞争性谈判地点:延安新城锦绣东方A座八层80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鹏

   联系方式:18791113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延安分行

   账      号:103671639351

 

 

 

延安大学国资处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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