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延安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大学基础医学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大学基础医学学科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HZB2018-CG-1165
三、招标人名称: 延安大学
地 址:延安市圣地路580号
联系方式: 0911-233204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809室
联系方式:029-89351688—601/60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基础医学学科建设(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序号 |
标段 |
采购预算(元) |
1 |
一标段:超高分辨液质联用仪 |
3770000.00 |
2 |
二标段:中心平台建设仪器 |
1550000.00 |
项目用途:学科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4.供应商为非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对供应商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供应商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原件(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进口产品制造商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进口产品制造商直投不需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 08 日至2018年11月 1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项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在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 30 日下午14:00
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 30 日下午14:0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809室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兰
联系方式:029-89351688—601/60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陕西中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20 0176 8739
延安大学国资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