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效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一、晋升助教的条件
1.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过1年以上助教岗位试用,经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2. 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半年考察,表明能胜任助教职责。
二、晋升讲师的条件
(一)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1. 具有博士学位,经过3个月以上的考核,表明能胜任讲师职责,自受聘为教师之日起认定其讲师任职资格,对未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应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
3. 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 3 年以上。
4. 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助教4年以上。
5. 对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前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获得学位证书之前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按两年折一年计算。
(二)教学业务能力
1. 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系统讲授过1门课程,经考核合格。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须达到院系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为“合格”以上。
2. 积极承担并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的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任务,熟练掌握本学科主干课程及所授课程的实验,或参加生产实践活动。对条件有限或体育、外语、数学、艺术、社科类等不具备实践条件的学科专业,须参加任职单位安排的其他教学实践活动或学生管理工作(如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等)。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此项不作要求。
(三)科学研究能力
积极参加教学、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1篇以上。
三、晋升副教授条件
(一)正常晋升副教授
1. 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1)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2年以上。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讲师5年以上。
(3)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6年以上。
(4)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7年以上。
(5)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6)对获得博士学位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获得学位证书之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按两年折一年计算。
2. 教学业务能力
(1)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2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晋升科研为主型副教授主讲过1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良。
(2)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指导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无硕士授权点的院系除外),或指导学生承担大创项目、资政育人项目、学科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
3. 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已初步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任期内取得下列业绩:
(1)教学为主型教师,必须具备下列①②③并④中之一:
①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须达到院系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的150%,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② 对教育教学理论、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类研究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 篇;或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类研究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类专著或教材。
③ 主持1项校级教改项目或课改重点项目,并参与校级重点教改项目(前3名)或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类项目1项。
④ 其他可选项
A. 主持省部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类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类项目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教改项目1项,验收达到优秀等级。
B. 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1 项(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省级特等奖持有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奖主要参编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C. 作为主要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专业认证、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卓越人才培养、资政育人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其业绩经学校评议并认定为优秀者。
D. 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省级以上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前3名,省级前2名)。
E. 作为主编、副主编,出版高水平教学研究著作1部;或正式出版教材(非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导书)2部;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F.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师德先进个人称号;或作为主讲人进入省级以上电视台教育讲坛,并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
G. 指导在校学生获得政府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国家级奖项,或省级二等以上奖项,且本人系第一指导教师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艺术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比赛一等奖,国家级专业比赛二等奖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导教师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体育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比赛,获得省级前2名,国家级前4名、国际级前8名,且本人系主教练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
H. 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或获得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或获得陕西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获得陕西省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或陕西省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或获得学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特等奖。
(2)教学科研型教师,必须具备下列①②③并④中之一:
①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须达到院系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为“良好”以上。
② 对教育教学理论、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被 SCI、EI、SSCI、A&HCI 收录、CSCD、CSSCI 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体、艺、外专业教师在公开发表的5篇学术论文中有4篇为核心期刊论文亦可)。
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 篇,核心期刊2篇,被 SCI、EI、SSCI、A&HCI 收录、CSCD、CSSCI 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 1篇以上(体、艺、外专业教师在公开发表的4篇学术论文中3篇为核心期刊论文亦可),并撰写与申报学科及研究领域相关的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③ 主持地厅级以上项目 1 项,累计到账经费(可含部分横向经费)理工科12万元、文科7万元、体艺外5万元;或主持横向项目1项以上且累计到帐经费理工科60万元、文科20万元。
④ 其他可选项
A. 主持并完成地厅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横向项目 1 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7万元。
B. 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1 项(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省级特等奖持有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奖(国家级奖励证书持有者,省级一等奖持有者、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地市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C. 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省级以上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前3名,省级前2名)。
D.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E. 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 件,或科技成果转化给学校带来直接收益 20 万元以上(艺术、体育类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亦按此对待。艺术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导教师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体育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比赛,获得省部级第2名、国家级前4名、国际级前8名,且本人系主教练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
F. 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或获得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或获得陕西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获得陕西省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或获得学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特等奖。
(3)科研为主型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一般应为院系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的40%,最高按80课时计算。教学质量考核为“合格”以上。
② 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4篇,其中被 SCI、EI、SSCI、A&HCI 收录、CSCD、CSSCI 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体、艺、外专业教师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篇, 收录1篇论文亦可)。撰写与申报学科及研究领域相关的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可替代1篇核心。
③ 主持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累计到款经费(可含部分横向项目经费)理工科18万元、文科10万元、体艺外8万元;或主持横向项目1项以上且累计到款经费理工科70万元、文科25万元。
(二) 特别评审副教授
凡申请特别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须在业绩中应具备下列1、2、3、4中两项或第5、6中一项,或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突出业绩。
1. 任现职以来主持国家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累计到款经费理工科100万元、文科40万元。
2. 任现职以来,发表 ESI 高被引论文1篇;或SCIⅡ区以上3篇(其中1篇Ⅰ区); 或SSCI、A&HCI 收录2篇;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理论版,或同等级权威期刊发表理论文章3篇。
3. 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项获奖证书持有者、省级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科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国家级奖项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4. 入选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工程,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
5. 获得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获得陕西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
6. 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满1年,满足科研为主型副教授正常晋升条件。
(三)直接聘任副教授
对学科建设急需引进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博士,具备以下条件择优聘任。直聘副教授3年内应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未能获批低聘一级:
1. 新进博士以第一作者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篇。
化学学科类SCIⅠ区收录4篇;或SCIⅠ区收录3篇,并参与国家项目1项(前3位)。
其他学科SCIⅠ区收录3篇;或SCIⅠ区收录2篇,参与国家项目1项(前3位);或SCIⅡ区以上4篇(其中TOP期刊至少1篇); 或SSCI、A&HCI 收录3篇。
文科类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
2. 经学校认定的取得其他重大成果人员。
3. 已来校工作博士以延安大学为第一单位取得上述成果,也可同等对待。
四、晋升教授条件
(一)正常晋升教授
1. 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 5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 6 年以上。
(3)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 7 年以上。
(4)1970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未取得博士学位的(体育、艺术类教师原则上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在以上任职年限要求基础上,延迟4年方可申报。
2. 教学业务能力
(1)受聘副教授以来,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教师主讲过3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科研为主型教师主讲过1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且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按计划开新课程1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对以教学为主型教师,至少主持1项课改项目或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并通过验收。
(2)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硕士研究生(无硕士授权点的院系除外),或指导学生承担大创项目、资政育人项目、学科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
3. 岗位能力
(1)教学为主型。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学风严谨正派,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教学科研型。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担任学术带头人的潜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科研为主型。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科学研究规程、规范,能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对本专业有创造性研究,参与学校建设和其他社会服务性工作。
4. 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
(1)教学为主型教师,必须具备下列①②③并④中之一:
①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须达到院系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的150%,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② 对教育教学理论、方法有深入的研究,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类研究核心论文3篇, 其中被CSCD以上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或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类研究核心论文5篇;或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核心论文4篇,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类专著或教材。
③ 主持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类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重点教改项目1项,并参与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类项目1项(前3名)。
④ 其他可选项
A. 主持教育部教学改革与研究类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教育部教学改革与研究类项目1项;或主持并完成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类项目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教改项目1项,验收达到优秀等级。
B.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1 项(国家级奖项获奖证书持有者、省级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主要参编者(国家级前5名、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C. 作为主要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专业认证、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卓越人才培养、资政育人等方面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其业绩经学校评议并认定为特别优秀者。
D. 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省级以上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前2名,省级第1名)。
E. 出版高水平教学研究专著1部;或主编规划教材2部。
F.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师德先进个人称号;或作为主讲人进入省级以上电视台教育讲坛,并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
G. 指导在校学生获得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二等奖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导教师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艺术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比赛一等奖,国家级专业比赛二等奖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导教师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体育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比赛,获得省部级第1名、国家级前3名、国际级前6名,且本人系主教练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
H. 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获得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或获得陕西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获得陕西省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或获得陕西省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大赛一等奖;或获得学校教授风采讲课竞赛特等奖。
(2)教学科研型教师,必须具备下列①②③并④中之一:
①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须达到院系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为“良好”以上。
② 以第一作者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 5 篇,其中被SCI、EI、SSCI、A&HCI 收录、CSCD、CSSCI 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3篇(体、艺、外收录2篇);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 4篇,被 SCI、EI、SSCI、A&HCI 收录、CSCD、CSSCI 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体、艺、外收录1篇),并撰写 15 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③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累计到账经费(可含部分横向经费)理工科25万元、文科15万元、体艺外10万元;或主持横向项目1项以上且累计到帐经费理工科120万元、文科50万元。
④ 其他可选项
A.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并完成横向项目1项,累计到款经费理工科40万元、文科15万元。
B.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1 项(国家级奖项获奖证书持有者、省级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主要参编者(国家级前5名、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奖(国家级奖励、省部级一等奖持有者、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2名;地市级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C. 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省级以上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前2名,省级第1名)。
D. 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科技成果转化给学校带来直接收益50万元(艺术、体育类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亦按此对待。艺术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比赛一等奖以上,国家级专业比赛二等奖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导教师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体育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比赛,获得省部级第1名、国家级前3名、国际级前6名,且本人系主教练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
E. 担任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研究平台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入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项目(不含区域项目);省级以上研究平台或科研创新团队经上级批复部门考核为优秀的负责人。
(3)科研为主型教师,必须具备下列①②③并④之一:
①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本科教学工作量一般为院系同级别人员平均教学工作量的40%,最高按80课时计算。教学质量考核为“合格”以上。
② 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 6 篇以上,其中被 SCI、EI、SSCI、A&HCI 收录、CSCD、CSSCI 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4篇(体、艺、外收录3篇);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5篇,其中被 SCI、EI、SSCI、A&HCI 收录、CSCD、CSSCI 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3篇(体、艺、外收录2篇),并撰写 20 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
③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1项以上且累计到帐经费理工科150万元,文科60万元。
④ 其他可选项
A. 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至少完成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1项以上(至少完成1项),累计到款经费理工科50万元,文科20万元。
B. 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C. 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 项;或科技成果转化给学校带来直接收益 200 万元以上。
D. 担任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研究平台负责人,入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项目(不含区域项目);省级以上研究平台或科研创新团队经上级批复部门考核为优秀的负责人。
(二)破格晋升教授
1. 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学位,任现职 2 年以上;具有硕士或学士学位,任现职 3年以上。
2. 凡申报破格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教师,必须具备条件(1)并(2)(3)(4)(5)之一:
(1)主持国家级面上或一般研究项目1项(不含地区基金、西部项目)。
(2)任现职以来,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ESI 高被引论文1篇;或SCIⅡ区以上4篇(至少Ⅰ区2篇); 或SSCI、A&HCI 收录3篇;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理论版,或同等级权威期刊发表理论文章4篇。
(3)主持横向项目1项以上(至少完成1项),累计到款经费理工科200万元,文科80万元。
(4)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5)担任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研究平台负责人,入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项目(不含区域项目);省级以上研究平台或科研创新团队经上级批复部门考核为优秀的负责人。
3. 对不具备获奖或论文条件,但在我省经济建设主战场,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支柱产业开发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2项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已被开发转化,其年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者,或在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者,并经学校技术转移中心备案登记,可申报破格晋升教授职称。
(三)特别评审教授
凡申报特别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须在业绩中应具备下列项之一,或经学校认定的其它突出业绩。
1. 任现职以来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级面上研究项目2项;或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且累计到款经费500万元以上(含纵向、横向、知识产权转化等)。
2. 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在Nature、Science、Cell、《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ESI 高被引论文2篇;或SCIⅠ区收录6篇(其中TOP期刊3篇); 或SSCI、A&HCI 收录6篇;文科类在本学科公认的权威期刊发表论文6篇。
3. 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第1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第1名)。
4. 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