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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2006年升等级考核及工人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04月25日  

发文字号:延大人发〔2006〕12号  发文单位:人事处  发文时间:2006年4月25日


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文件通知,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等级考核及工人技师考核评聘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技术工人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核评聘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升等级和申报技师考核的范围和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中已取得各级人事部门核发的初、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和2005年以前参加升等级考核单科成绩不合格未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以及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工人,2005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可列入升等级考核范围。对聘用合同制工人,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原则上可列入本等级考核范围。

升等级考核的申报年限条件是:工作年限20年(年限可计算到2006年,下同)并在本等级或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或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05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技术工人,聘用合同制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申报技师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申报技师资格考评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毕业,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女45周岁)的高级工,文化程度要求可适当放宽到初中毕业。

(3)工作年限25年以上,从事本工种15年以上,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在高级工岗位上(从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时算起)工作满三年以上。

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的工人,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五年;获得市(地)级的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二年。

二、考核的工种

1、2006年度升等级统考的工种为: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水土保持防治工、农艺工、家畜饲养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财会员、综合管理员、广播值机员、电视值机员、保管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

各行业专业技术工种中的其他工种。

2、2006年工人技师统考工种为: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电工、管道工、锅炉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车工、钳工、电焊工、育苗工、造林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

2006年特殊行业工人技师考评的工种为:衡器计量检定工、纺织纤维检验工、特种设备检验工、航测内业测量工、航测外业测量工、地图制图工、计算机制版工、特岗护理员、尸体整容工、尸体防腐工、尸体火化工。

三、考核的内容

1、升等级考核

考核的内容包括: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分别实行百分制记分方法,三项考核成绩均为6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一项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2、技师考核评审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技术理论、实际技能考核和专业评审。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分别实行百分制记分方法,根据技师评聘控制指标和考试成绩情况,由省人事厅确定评审建档线。三门成绩符合评审建档条件的,方可提交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考核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教材

统考工种统一使用省人事厅工考办组织编写或指定的教材。教材采取提前预定、自愿购买的原则,由各单位统一登记后报人事处,每人预交教材征订费100元,多退少补。

四、报名与考试时间

升等级技术理论、职业道德考核定于6月10日进行,实际操作定于6月11日由受人事部门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进行。技师考核时间为9月2日、3日。

申报升等级考核的工人,应填写省人事厅工考办统一印制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一份(复印件无效)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等级岗位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并附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报工人技师考评的技术工人,应填写省人事厅工考办统一印制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三)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并提交学历证书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二、附件四、附件五)。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报名。务必于4月30日前将个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6张和相关表格及证书原件、复印件报人事处,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略)

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等级岗位考核申报表》

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2006年升等级岗位考 核(鉴定)收费标准》

3、《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申报表》

4、《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工人技师统考工种考核收费标准》

5、《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特殊行业工种培训考核时间技师及考核收费标准》

                    

 

              

 

人  事  处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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