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交流,推动人才工作发展,省委人才办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才工作者和管理专家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我校信息采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人才工作者信息采集的对象为:我校从事人才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
管理专家信息采集的对象为:我校从事管理专业领域的人才,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取得管理学科博士学位、副高职称、副教授以上的管理人员。
二、采集方法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写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2),按时限要求报送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和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注明姓名)。
三、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
7月
4日
前汇总本单位情况后发至人事处杨轩(联系电话:2332533,电子邮箱:49240093@qq.com)。
附件1:人才工作者采集表
附件2:管理专家采集表
人事处
2014
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