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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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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07

 

作者:王彦杰  核稿:田伏虎  编辑:校报编辑部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7日


 

本网讯  日前,陕西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西安人民大厦隆重召开,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省委副书记王侠、省政协主席马中平,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魏民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玮、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周一波等出席了大会。副省长景俊海宣读了关于陕西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的通报,我校被授予“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中省参会领导向受国务院表彰的陕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陕西表彰的40个模范集体和40名模范个人颁了奖,我校党委委员、党办主任、统战部长田伏虎等13个模范集体单位代表上台领了奖。

杨传堂书记在讲话中指出,陕西自古就是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在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史上书写了辉煌篇章。袁纯清省长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民族法规,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热心服务,依法管理,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民族工作水平。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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