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6〕59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11月27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实习工作,提高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学校有关毕业实习教学管理的规定,现将200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总结评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在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间,2007届毕业生进行的毕业实习中涉及的单位、个人均可参加评优工作。共设实习先进单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优秀教育实习多媒体课件等奖项。
二、评优推荐条件
详见《延安大学实习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三、评优程序
由各院系组织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审定。在评优过程中,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四、时间安排
1、11月27日-11月30日,各学院进行院内总结评优,向教务处提交被推荐人选的各类材料。
2、12月1日-12月3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评审。
3、12月4日-12月5日,总结表彰。
五、奖励
1、对获得“实习先进单位”称号的学院,颁发奖牌及奖金。
2、对获得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考核表记入本人档案。
3、对获得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教育实习多媒体课件制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考核表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六、总结
为使毕业实习工作更加合理、规范,形成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请各院系对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根据如下要求,提交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1、毕业实习总体情况;
2、毕业实习工作实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3、实习生能力的评价及原因简要分析;
4、改进毕业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以上各类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请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逸夫楼206)。
联系人:杭涛(8186099)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