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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树荣辱观、唱正气歌”主题演唱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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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19

发文字号延大党办发〔2006〕6号 发文单位:纪委   发文时间:2006年9月8日


 

各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全省纪检监察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吴官正同志关于“廉政歌曲要在全社会唱起来”的重要指示,积极开展“树荣辱观,唱正气歌”主题演唱活动,根据省教育纪工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树荣辱观,唱正气歌”主题演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现将我校的演唱活动安排如下:

一、各院(系)、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学唱《八荣八耻人人须知》、《光荣啊,党的忠诚卫士》、《牢记“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5首指定歌曲,力争做到人人会唱。

二、宣传部、学生处和团委要将学唱廉政歌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和宣传专栏,做好舆论宣传和校园文化活动安排,形成一个人人学唱廉政歌曲,个个会唱廉政歌曲的良好局面。

三、为使“树荣辱观,唱正气歌”演唱活动深入群众,各院(系)、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唱指定歌曲,教务处要在新生军训期间组织新生学唱,并将指定的五首歌曲纳入歌咏比赛的必选范围。

四、各单位务必于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影像资料)报送纪检委办公室。

五、电教中心要积极配合纪委做好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编辑整理,形成完整的光盘资料以便上报省教育纪工委。

 

 

 

                                                      二00六年九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对各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及自有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从政、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