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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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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19

发文字号:延大校办发〔2006〕51号  发文单位:校办  发文时间:2006年10月18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延安市宝塔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的通知》和《宝塔区街道办事处关于迅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的安排》精神,按照杨家岭社区10月17日专题会议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延安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威虎

副组长:台世强  薛美玲

成 员:李西安   姚正宽 齐广才 张高旗 周建华 姚占春

           王春发  马社举 王亚轩 李乔飞 孙维旭  薛瑞云 

           康明生 郝延平 毕华胜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全校动员,全员参与,认真负责地搞好校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

2、认真贯彻延安市宝塔区和宝塔山街道办事处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社区工作,努力完成清理清查任务。

3、各学院、各单位的领导和计生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明确认识清理清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完成本学院、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任务。

三、实施措施

1、由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和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公疗计生管理科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按文件精神要求的范围和对象,全面认真地清理清查正式职工、临时职工、流入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重点做好育龄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

2、搞好宣传工作,在校本部、雅苑校区、医学院校区各悬挂宣传横幅一幅,在校本部公共场所设置有关计生政策、优生优育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同时利用校园广播和校区网络来宣传清理清查活动的有关内容。

3、综治办、保卫处、人事处、教务处、老干处、房产处、后勤处、后勤集团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流动人口、门面房经营户、山体居住户、外出进修学习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和常驻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

4、公疗计生管理科应按照报表统计要求,按期如实地向社区或街道办事处报告。

5、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延安市、宝塔区计生工作监查组的检查指导,齐心协力,共同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任务。

四、时间安排

这次全校范围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为期两个月。具体安排为:

1、第一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8日为宣传动员、准备阶段;

2、第二阶段:10月19日至11月30日为清理清查阶段;

3、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5日为总结自查自验阶段;

4、12月6日至12月10日,接受市、区、办事处三级机构验收。

5、从10月20日起,每周的星期四向杨家岭社区报送清理清查工作进度表。

6、12月3日上报延安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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