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人发〔2006〕7号 发文单位:人事处 发文时间:2006年3月24日
各学院,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陕教师(2006)7号文件通知,根据省人事厅陕人职字(2006)75号文件精神,我校刘常喜、李东升、马红燕、任晓林、王俏、王文强、徐长玉、杨世平、宇赟、赵振峰、郑兵等11位同志具有高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白海瑜、白占涛、曹军胜、常保荣、陈小利、崔海潮、杜学工、冯飞、韩继明、寇拴虎、雷忻、李艳、刘蓉、刘霞、刘晓红、卢东宁、马莉(体)、秦延梅、石涵月、孙发利、拓欣、王成、王惠忠、王军、姚军成、张成、张玉强、赵红、赵菊梅、宗有智、舒永安、吕达、姜庆、葛繁梅、白忠学、杨加周、刘涛、马东瑞、姜泓等39位同志具有高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以上50位同志的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05年11月26日算起。
接省教育厅陕教师(2006)8号文件通知,根据省人事厅陕人职字(2006)116号文件精神,我校郑光明同志具有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曹新亮、董小友、高海延、刘启瑞等4位同志具有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以上5位同志的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05年12月2日算起。
接省教育厅陕教师(2006)11号文件通知,根据省人事厅陕人职字(2006)123号文件精神,我校郭延会、王文山、营晓娟等3位同志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05年12月2日算起。
以上58位同志请于2006年4月10日之前将本人1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提交本人出生地、从事专业等信息,以便及时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