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计生发〔2010〕3号 发文单位:计生办 发文时间:2010年4月23日
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延安大学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印发你们,请周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延安大学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09年度,在学校党政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延安市宝塔区有关单位的帮助指导下,在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参与下,在全体计生专干的辛勤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现将2009年计生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计生基本情况
我校共有16个院系,38个部门单位,在这次全员人口信息采集中,工作量大,任务紧,共采集职工家庭户740户、193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86人;未婚的98人,退休的278人;学生总人数为13131人;流动人口家庭169户、518人;未婚的70人。
统计已婚育龄妇女386人,其中零孩21人,一孩337人,二孩20人,多孩1人。落实节育措施313人,其中绝育4人,上环323人,药具17人;重点三查对象281人;本年度计划内出生21人(男孩14人,女孩7人),落实节育措施21例,其中避孕及药具4例,上环17例。
二、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100%;
2、出生人口优生监测率达100%;
3、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100%;
4、流动育龄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6%;
5、重点“三查”对象“三查”率达96%;
6、计划外二胎和多孩生育率为零;
7、节育措施及时率达100%;
8、长效避孕措施比例达90%;
9、生殖健康服务率达96%;
10、职工独生子女领证率达98%;
11、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达100%;
12、流动人口办证率达95%,流入人口持证、验证率均为90%;
13、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知晓率达95%;
14、群众满意率达98%。
三、主要工作措施
1、注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宣传
根据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实际,采取简报、宣传版和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婚育职工的优生、优育及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宣传,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科学婚育新观念。同时,加强了对生殖健康、人口健康的知识宣传。
重点就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办理育龄妇女第一胎的审批及上户流程(给前来办理生育证的每位育龄妇女发放一份《育龄妇女生育第一胎审批及上户流程》表),并利用校园各宣传栏和网站进行广泛展示和宣传;在“世界人口日”等重要纪念和宣传活动中,分别在市区东关大街和校大门口悬挂、展示多幅生殖健康、人口健康宣传标语和宣传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500多盒。
2、积极为广大育龄妇女服务
为提高育龄群众计生政策知晓率,积极主动地为育龄妇女讲解计生法律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办证程序、计划生育清查内容、政策界限,加强对校计生专干的学习和培训。
3、扎扎实实开展了“三查”基础工作
“三查”工作是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年初,校计生委与各单位、各学院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三查”工作奖惩措施。对于学院、单位的“三查”工作,专人负责,采取层层落实责任。从2009年开始,区政府、区计生局定为一年内“三查”四次。为了确保“三查”质量,在“三查”期间由计生专干按工作程序严格把好每个环节,对一些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时“三查”的特殊对象,要求单位或医院出具相关证明后,由专干负责督促补查。
4、职责明确,重点突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了新的起色
(1)年度内,宝塔街道办、计生局和区流动办主要领导深入我校进行了调研和业务指导,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在目标责任书中明确了各单位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家属由本单位负责管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重点纳入本单位计划生育考评之中。
(2)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学院各单位每月对本部门的流动人口进行摸底排查一次,并及时上报到校计生办。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督促各单位对本单位临聘人员以及门面房、酒店、家属楼(院)的流入人口进行摸底排查。
(3)坚持重点突击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校计生委和计生办主管部门的领导就流动人口管理多次进入学院单位进行调研,制定得力措施,加强工作力度。校计生办每月大排查一次,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的网络管理和卡册管理制度,对重点对象使用《服务证》管理,并做到按季查验。全年办理服务证86本。
总结回顾2009年度我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得到了属地主管部门的肯定。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一些工作中的不足,具体表现在:
1、个别单位和个别职工在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在管理上存在不少漏洞,尤其是育龄妇女职工对待一年四次的“三查”工作,态度不够积极,配合不到位。
2、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临时用工不规范,相关手续不齐备、不检查、不过问;商业租赁、营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和业主的流动性较大,管理困难较多、难度较大等。
3、计划生育工作的考评机制不健全,没有引起单位一把手的足够重视,多数情况下是突击应付,应对检查,没能建立计划生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4、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目前尚未建立其对独生子女户的奖励机制;尤其对各单位专干没有任何待遇和补贴,无法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致使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主动性难度很大。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年度考核,对此,我们将根据《延安市宝塔办事处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措施,严格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校计生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