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校办发〔2009〕62号 发文单位:校办 发文时间;2009年11月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与台湾世新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经双方协商,现选派教师及学生前往台湾世新大学访学,具体有关选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学交流时间为2010年3月至8月。
二、教师访学安排:
1、文学院、财经学院及外语学院各选派一名教师赴台访学,期限为2个月。
2、教师赴台旅费由学校负担,住宿费由台湾世新大学负担,其它费用由教师本人负担。
3、教师访学的具体选派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实施。
三、学生交流安排:
1、研究生学院、文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政法学院、公管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及外语学院选派20名学生赴台学习,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为一年)。
2、学生赴台学习费用由学生负担。每学期学费12000元;每学期住宿费6000元;每月生活费约2500元。
3、学校将减免学生赴台学习期间的学费。
4、学生在世新大学学习所修学分我校将予以认定互转。
5、学生申请材料:
①学生研修申请表一份
②中文自传(含申请动机、课程选修计划)一份
③所属学校之在学证明正本一份(学校提供)
④担保书一份
⑤健康检查表一份
⑥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一份
6、学生学习的具体选派工作由学生处负责实施。
四、申请截止日期: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此次选派工作,并将选派名单及相关材料于2009年11月6日前报送国际处。(联系人:王宏,电话:2332014,2332309)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