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学术动态

关于印发二○○六至二○○七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分享

发布时间:2007-01-04

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6]68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12-30


各学院、教学部、中心: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了继续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端正考风,促进学风建设,经研究,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希望各学院、部、中心及时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师生,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继续抓好考前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延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延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监考人员守则》、《考场规则》、《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强化遵规守纪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力争杜绝各种违纪作弊现象。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遵规守纪的考试氛围。

二、期末考试安排两周。考查课、体育课考核在十九周周末结束,公共课考试在二十周星期一、二、三进行,即2006年1月8日、9日、10日。1月11日至19日为专业课考试时间,1月13日、14日双休日可正常安排专业课考试。

三、为缓解教室考场压力及有利于学生乘车离校,本学期安排1月18日、19日两天为学生本学期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及离校时间,各学院原则上可安排三、四年级学生在18日,一、二年级学生在19日进行最后一门专业课考核。各学院据此安排专业课考试,并将安排表于12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备案。

四、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做好试题(卷)的命制、审批、评阅、考试组织、成绩评定、成绩录入和报送、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工作。

五、因2007年元旦放假的时间安排,从2006年12月30日起,任课教师可以将试题陆续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分期分批安排印刷。试题印好后当场密封,密封的试卷必须在考试开始时当场打开,如遇到破损等特殊情况,要向教务处和学生说明原因,对于私自提前拆封者,以违纪论处。

六、计算机文化基础课考试将上机考试和理论考试合二为一,采用系统答题方式进行,由计算中心在计算机实验室组织安排,时间为12月30日(星期六),各学院须按时通知学生参加考试。计算机语言课仍按原规定执行,理论考试纳入期末统一安排。理论和上机各占该课成绩的50%,并单独核算成绩。

七、为了保证学籍审核顺利进行,各学院须于12月31日前按附件二的样表给我处报送本学期本学院各班级开设的专业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任课教师等。

八、医学院公共课考试与校本部同步进行,具体考务工作由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监考教师由医学院选派,考试结束后由学院将试卷交有关教学部。其它专业课考试成绩单经任课教师录入“延安大学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后由本院统一打印签字盖章后于2006年1月26日前统一给教务处报送一套。

九、本学期各科考核成绩网上录入时间为1月15日—28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望各学院务必通知任课教师提前到学院查询课程成绩网上录入密码(考试第一周,教务处将向各学院提供),认真做好成绩的网上录入工作。

十、公共课考试期间,校本部的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配,各学院各班应根据安排提前打扫好卫生,带走书籍、文具并负责提前开门,各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十一、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起,专业课和公共课的重修考试不再单独安排,所有重修学生须随下一年级安排的正常课程考试同步进行。各学院任课教师在试题印数审核中应准确提供此信息,确保重修考核工作正常进行。

十二、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试题的领取和接交登记手续,并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认真履行职责,提前到场,特别要认真做好清场工作,坚守岗位,善始善终地搞好监考工作。考试过程中如发现监考教师有不按时到岗、看书、闲谈等现象,视情节严重将按教学事故予以认定处理。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考生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考试期间考场门不得关锁。

十三、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试前二天由本人申请,开课单位领导、主管院长签注意见,教务处同意后,参加下一年级相同专业正常课程考试。

十四、本次期末考试,我校在籍学生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其它证件无效。

十五、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加强对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和检查落实,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和事要及时查处并上报,决不能姑息迁就或隐瞒不报,所有师生有权向教务处和学校主管领导举报违犯考试纪律的人和事。

十六、考试期间,教务处将继续开展优良考风学院的评选活动,并坚持考场巡查制度,选派考风督查员,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并做出巡查记录,作为2007年评选优良考风学院的依据之一。各院也要安排领导轮流巡视,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附件一: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公共课安排表

    附件二: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开设情况登记表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