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学术动态

关于二OO六至二OO七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分享

发布时间:2006-10-19

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6〕55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10月18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稳定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评建工作按计划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期中教学检查从第八周(10月16日)开始,第十一周(11月10日)结束。其中,第八周为动员阶段,第十一周为总结阶段。

二、检查方式

1、以各教学单位自查自评为主。

2、教务处、评建办组织人员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3、教学督导参与整个教学检查过程,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4、学校主管领导、教务处、评建办等职能部门对常规教学环节进行宏观协调和随机抽查。

三、检查重点

1、教学大纲的审定工作。各学院要组织专家集中审定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并于第十五周前按学院装订成册。教务处负责全校公共课教学大纲的装订工作。

2、听课检查。按照《延安大学关于健全听课制度的规定》要求,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要进行集中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议工作。教务处、评建办将对有关课程进行抽查性听课。听课重点为学生反映意见较大的教师所开课程以及新开课、开新课,通过听课检查、教学评议、专家指导等途径,帮助和督促教师改善教学态度,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四、常规教学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纪律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秩序检查。按照《延安大学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任课教师的上下课执行情况、停调课情况以及擅自更换任课教师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和处分,检查结果作为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的一项内容报教务处。教学纪律和教学秩序是教学评估的一个重要观测点,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方面档案的整理和完善工作。

2、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06至2007学年第一学期实习检查总结工作;实验教学进程检查工作;2006级学生军训总结工作;已建实习基地教学状况检查工作。

3、毕业生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延安大学毕业生教育教学管理暂行办法》(延大发[2005]34号)文件精神,加强毕业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利用期中教学检查,对毕业生后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并作为一项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的重要内容汇报。

4、课程抽考。除毕业班和新生之外的其他所有班级各抽考一门现开设的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具体课程及考试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第九周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教务处届时将组织巡视和检查。本次考试成绩以20%计入本学期该课程考核总成绩之中。

5、各教学单位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学生对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状况的反映,并就学生提出的问题给予回答,做好记录,对反映的问题在检查结束时以书面形式一并交送教务处教学科,由教务处汇总向学校汇报。

五、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按照评估要求标准,突出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的结合,对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秩序的整体运行状态做一次较为全面和客观的总结。检查开始时,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第九周交教务处教学科。检查结束后,要写出能反映本单位本学期以来教学工作状况、经验、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等较为全面、具体的书面总结,于第十二周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改进。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全校党员代表会议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