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党发〔2006〕35号 发文单位:组织部 发文时间:2006年10月18日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延安市字〔2006〕36号文件通知,我校出席延安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为2名,其中1名为党员领导干部;1名为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女性)。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推选出席延安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现就推荐代表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组织根据市委分配的延安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出席延安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其中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党员代表)由附属医院党委推荐2名候选人;党员领导干部代表由校本部各基层党组织推荐2名候选人。
三、各基层组织推荐的出席延安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0月19日下午6时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四、校党委根据各基层组织的推荐意见,提出出席延安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与延安市委交换意见;
五、校党委召开全委会,讨论确定出席延安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延安市委审批。
六、召开全校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延安市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报延安市委审批。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