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夫 男(1906—1988),蒙古族,内蒙古土默特旗人。192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10月到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9年回国,任中共西蒙工作委员会组织委员、书记,从事秘密革命工作。1941年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延安民族学院教育长。1943年起负责中共西北中央局统战部的蒙古族工作。1945年6月被选为中共七届中央候补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到内蒙古地区。同年8月任蒙绥政府主席、中共内蒙古工委书记、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委员。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他是中共八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十届中央委员,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并曾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是第四、第五和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在六届全国人大上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他还曾被选为第一至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5年9月被授予上将军衔。1988年12月8日病逝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