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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大校训

延安大学校训 :“立身为公 学以致用”

释义:“立身为公”的两个核心概念是“身”与“公”。“身”的社会学本意是身份,同时隐含人格品质、道德学养等引申义。具体讲就是通过人格品质、道德学养的修炼,使自身能够成为被社会认可的一种身份或角色。“公”的本意是公共,这在上古和现代社会的话语系统中是相通的,如原始公社、共产主义以及中国士大夫理想中的大同社会均以“公”之本意来立意。在近代社会,“公”字又引申出了“公平”、“公正”等含义,显示了自我人格与公共社会的一体性联系。创办于1941年的延安大学最早前身学校陕北公学之“公”,融汇了“公”的上述所有含义。

孔子说“三十而立”,就是我们所谓的“立身”。“立身为公”意思是培养树立“公平”、“公正”、以天下为己任的大公无私品质。这又自然契合了陕北公学的传统。

“ 学以致用”的核心概念是“学”与“用”。“学”是学习、学业,“用”是实践、运用。“学以致用”,从主观上讲是将学习的目的建立在实际运用的基点上;从客观上讲,是将学到的知识在社会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1944年延安八大院校合并后的延安大学所制定的教育方针是“理论与实际的统一,学与用的一致”。数十年来,延安大学培养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社会的普遍评价是有真才实学和实践能力。由此可见,“学以致用”的教育方针已经成了被社会所高度认可的优良传统。

早在延安大学初创时期,学校就曾提出延大的教育目的“不但在专门技术和知识的获得,且更应注意养成学员的伟大品格。”、“延大不应当只是学科学的学校,也应当是学做人的学校”。其实,德才双馨是所有办教育者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最根本追求。作为校训,“立身为公 学以致用”既是对延安大学优良传统的继承,同时也体现了教育科学的永恒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