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 男(1905一1954),陕西横山人。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33年8月任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政治委员。11月后,任红二十六军第四十二师政治委员、红二十六军政治委员,是陕甘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人之一。1939年1月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参议长。1941年初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书记。曾任延安民族学院院长。1946年6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东北民主联军副政治委员。1947年底任东北人民解放军第一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1949年后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2年11月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主席并兼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1953年调到中央工作后,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其反党阴谋被中共中央察觉,他于1954年8月17日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