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畅 女(1900~1990),原名咸熙,湘乡县永丰镇人。1919年10月,与向警予等一起组织湖南女子留法勤工俭学。 1923年,加入共产党。1925年8月,任中共两广区委妇委副书记。1934年10月,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翌年到达陕北后,历任中央陕甘省委委员、统战部长、组织部长。1937年9月,组建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1948年,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常委,任女工部长。新中国成立前夕,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新中国成立以后,蔡畅积极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长期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她是中共八、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副委员长,全国妇联第一、二、三届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