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生,男,陕西横山人,农历195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社会学》、《教育社会学》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曾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4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4项、教育厅科研项目4项。主编《社会学》教材1部,合作出版著作2部,发表论文一百多篇,其中,发表在《教育研究》、《北京大学教育评论》、《社会》、《中国教育法制评论》、《中国大学教育》、《现代大学教育》、《甘肃社会科学》等刊物的论文,先后被《新华文摘》要点摘编2次、《文摘报》摘登一次,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社会学》、《区域经济·城市经济》、《农业经济》、《教育学》、《高等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教育》、《社科信息集萃》等全文复印二十余篇。科研成果获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厅级奖多项。获省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并获陕西省教学名师称号。系中国社会学会会员、中国教育学社会学会会员、陕西省社会学会副会长、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信评审专家库成员,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