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我校本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展示我校办学特色,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83号)和陕西省文件要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在分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8年采集数据》和相关部门、院系数据的基础上,从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能力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八个方面撰写了《延安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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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月1日至12月30日
附件: 延安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延安大学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