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 伟 发布日期:2011年7月12日
本网讯 7月11日下午,延安大学总会计师任职宣布会议在我校逸夫楼第三会议室举行,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宣教处副处长杨斌、省委教育工委干部人事处处长高晶华,我校党委书记刘建德,党委副书记、校长崔智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庆利,副校长许静洪、张威虎、胡俊生,以及全体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参加了会议。宣布会由刘建德同志主持。
会上,高晶华同志宣读了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陈华同志任延安大学总会计师(副校级)的决定,杨斌同志介绍了陈华同志的基本情况。
陈华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加强学习,廉洁奉公,深刻领会高校总会计师条例,遵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内部管理实际,把规范管理和学校发展有机结合,为学校事业快速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刘建德书记在讲话中对陈华同志担任延安大学总会计师表示欢迎,希望陈华同志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开源节流,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当好校长的参谋和助手,同时尽快融入角色,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与其他同志团结协作,坚持原则,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好。
崔智林校长对陕西省委在延安大学设立总计会计师表示拥护,同时指出,在高校设立总会计师职位,是加强高等学校财经管理,提高高等学校经济活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有利于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有利于建立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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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晶华同志宣读任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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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同志介绍陈华同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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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德同志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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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智林同志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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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同志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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